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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大连海洋大学教授刘新山学术报告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7     作者:   分享到:

报告主题:《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科孚海峡案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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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告 人:刘新山 教授

报告时间:6月20日10:30

报告地点:腾讯会议628 735 649

人:杨秋龙 助理研究员

报告内容简介:1946年10月22日,一支由两艘巡洋舰和两艘驱逐舰组成的英国舰队由南向北驶入属于阿尔巴尼亚领水的科孚海峡北部,其中两艘驱逐舰触水雷爆炸,造成舰只严重损坏,死亡82人的重大损失。事件发生后,英国政府通知阿尔巴尼亚政府,准备再次到有关水域扫雷,遭到阿尔巴尼亚政府的强烈反对。11月12日和13日,英国舰队到科孚海峡阿尔巴尼亚领水内扫雷,发现22枚德国制式水雷。英国认为,阿尔巴尼亚应对其舰只和人员的伤亡承担责任,将事件提交到了联合国安理会。科孚海峡案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成立后判决的第一个案件,本案涉及广泛的国际法问题,包括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国家的国际责任、领土主权等。报告就领海、毗连区、群岛水域、大陆架、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公海等海域,基于科孚海峡案,浅谈几点启示。

报告人简介:刘新山,民盟盟员,大连海洋大学教授,大连海事法院人民陪审员,农业农村部全国渔船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英国邓迪大学访问学者。主要从事国际海洋法、渔业法、环境法及海洋管理等教学研究工作。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独立撰写学术著作2部,合作撰写4部。参与制定或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法》、《渔业法》、《海环法》、《物权法》和《渔业船员管理办法》等,主持起草《连云港市海洋牧场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