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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2021年第一次博士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17     作者:   分享到:

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字[2020]16号)、《西北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办法》(研字[2018]20号)文件精神,对航海学院2021年第一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类别

外国语

业务课一

复试分数线

60分

60分

二、组织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二)学院复试工作监督组

1、复试专家组

2、政治英语复试组

政治英语复试专家组由学院支部书记和外语水平较高的副高级职称以上教师担任,人数不少于5人。要求责任心强、办事公平、经验丰富,另配备复试秘书2名。

3、专业综合复试组

学院根据学科特点成立专业综合复试组,专家组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学院责任心强、办事公平、经验丰富且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无亲属报考的教师担任,人数不少于5人,另配备复试秘书2人。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安排

日期

时间

分组

会议室

考生人数

2020年

12月21日

8:30-11:00

政治英语复试

204会议室

16人

9:00-12:00

14:00-17:00

专业综合复试

201会议室

16人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资格审核需提供:准考证、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供注册完整的硕士学生证)。

2、资格审查流程:参加复试的考生于12月21日上午8:00-8:30,携带以上资料到航海学院201会议室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3、考生所在居住地为国家划定低风险地区的,须出示全国政务信息平台健康防疫码及西安市一码通“绿码”;如现居住地变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还须出示7日内进行的核酸检测报告且结果为阴性,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远程网络复试。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严防违纪违规和助考行为,并按照国家要求音像资料保存时间为一年。

(三)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考核过程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相关保密规定。主要包括思想政治、专业外语水平和专业综合能力三部分,具体考核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每生不少于3分钟;

2、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家组与考生用英语交流5分钟,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每生不少于5分钟;

3、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每生不少于20分钟;①考生使用ppt汇报硕士阶段的学习情况、已取得的学术、科研成果、博士期间的打算等方面情况,限时8分钟;②专家组根据汇报内容对考生进行提问,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能力及创新实践能力等,提问环节不少于12分钟。

录取工作

(一)录取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计算:复试专家对每位考生的三部分考核内容分别独立打分,每部分按照百分制(以5分段)计分。考生各部分成绩为所有专家打分成绩的截尾平均。思想政治考核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总成绩=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3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60%+复试成绩×40%。

(二)录取原则

1、加强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学校有关博士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录取原则:根据录取指标,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

3、本年度每位导师招生指标按照航海字〔2019〕17号《航海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4、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五、复试的监督、信息公开和复议

(一)监督与复议

监督电话:029-88493545

地址: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205室

邮箱:sunhq@nwpu.edu.cn

(二)信息公开

1、拟录取名单(含考核成绩)、报名材料和考核记录等相关材料,经学院招生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保存。学院须及时告知每个学生拟录取结果,并做好相应的工作。

2、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学院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