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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国家留学基金委—航海学院创新人才国际合作项目2025年第一批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作者:   分享到:

温馨提示

本项目每年两次选拔,此为今年的第一次选拔。请同学们早做准备,提前联系导师,准备语言考试。


留学单位

加拿大维多利亚大学、法国尼斯索菲亚 - 安提波利斯大学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访问学者:3-12个月


人选条件及类别要求

1.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各类留学身份对应的留学年龄应符合本年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简章要求。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3. 本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低年级博士研究生,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项目联培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对象为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 本项目的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项目立项通知执行。

5. 申请项目需满足雅思总分不低于6.5,未明确规定人员语言要求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参见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00


准备材料及申请时间

1.准备材料:

(1)个人中英文简历

(2)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3)国外导师简历

(4)外语水平证明

(5)学习计划(外文)

(6)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8)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研究成果、获奖证书

所有申请材料需保证真实有效,如出现舞弊行为,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2.申请时间

2025年2月20日之前,学院进行简历筛选,组织专家面试(根据实际情况)并对拟推荐人员进行公示。

2025年3月1日前,申请人准备、整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报材料。

2025年3月1日至3月5日,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填报,填报时,受理机构应选择“西北工业大学”。

2025年3月6日前,提交所有相关电子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须提交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学生姓名_材料序号_材料名称,例:张三_1_出国留学申请表”;所有材料应按顺序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命名格式为:“项目名称_留学身份_姓名,例:XX创新项目_联培博士_姓名”。

所有电子材料具体说明查看: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8(研究生类别)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7(访问学者)


派出与管理

1. 2025年创新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有关手续办理、常见问题等请登录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阅读《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并按要求办理。

3. 派出前,留学人员须登录信息平台https://apply.csc.edu.cn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打开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查看办理方式;须自行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或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办理预订机票等手续。

4. 留学人员自抵达留学所在国后10日内须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向中国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按照驻留学所在国使(领)馆要求办理。

5. 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国内院校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6. 项目单位对其推荐的留学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应按照项目实施和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

7.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两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8. 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 “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发表论文的署名单位必须包括“西北工业大学”。

9. 其他有关事宜按照国家公派留学相关规定办理。详细查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https://www.csc.edu.cn/article/3292


联系方式

基金委申请流程:

国际合作处 含笑老师

电话:

88492839/676847237(QQ)

邮箱:

han.xiaoyanqi@nwpu.edu.cn

校内申请:

航海学院 赖老师 宋老师

电话:

88492378/88492611

邮箱:

h.lai@nwpu.edu.cn

songyx@nwpu.edu.cn

学籍(录取后若涉及学籍可咨询):

研究生院 过老师

电话:

88430613(长安校区)

88495759(友谊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