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学科
学科类型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术型博士 | 070206 | 声学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24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工程博士 | 085505 | 船舶工程 |
085506 | 兵器工程 |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具有下列学位之一的人员:
1.已获硕士学位并取得硕士学位证书的人员。
满足下列条件其一: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②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③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相关专业期刊或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与出版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授权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国防发明专利。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前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入学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满足下列条件其一:①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②作为主要成员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③以第一作者(或硕士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在相关专业期刊或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与出版与申请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或授权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国家/国防发明专利。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已修完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研究生课程(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完成人)身份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博士报考专业相关的2篇学术论文;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经我校审核确认已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每位博士生导师每年最多只能招收1名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
(五)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前应与所报考导师取得联系,了解导师科研方向与招生指标,并征询报考导师意见。
三、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网报前请仔细阅读《西北工业大学“申请-考核”制考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
1.报名网址:https://yzb.nwpu.edu.cn/
2.网报时间:11月21日—11月28日12:00
3.网报批次:2026年第一次“申请-考核”制招生
注意事项:
1.请考生务必在网报结束前确保所提交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缴纳报名费,网报结束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将无法修改网报信息。报名期间未缴纳报名费者报名无效,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2.考生需于12月3日9:00后及时登陆博士网报系统查看报考资格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考生请根据退回原因于12月4日12:00前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二)提交网报材料:
1.《西北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两位教授的推荐信,其中一位应为申请人的硕士导师(该导师如为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亦可,需在推荐信中明确为考生硕士导师)。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①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硕士学历证书,本科、硕士《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非学历教育: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本科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硕士《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位认证报告》;
③获得国外学位的人员: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带二维码)。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应届毕业生需提交预计可以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的相关证明。
(3)同等学力人员:本科学位及学历证书,本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查询须选择最长有效时限,毕业时间为2002年以前的考生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生需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5.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页上),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
6.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应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简介及研究进展)。
7.拟攻读博士学位计划书(申请人、报考导师须签字,报考导师未签字报名无效)。
8.硕士入学以来,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如被索引,还须提供索引证明,且须加盖查证查引单位公章,已刊出论文暂无索引证明的可提供期刊分区证明)、受理/授权国家/国防发明专利、与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相关的材料。
9.个人简历(见模板)。
10.其他获奖等证明材料(硕士入学以来)。
以上1-10项材料需以散页形式邮寄,不需装订,请使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固定。所有材料均以寄出材料为准,后期不再补充。
(三)资格审核
1.学校初审。考生在网报系统提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名费后,需经学校研招办审核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根据退回原因重新提交报考材料,若再次不通过或逾期未重新提交报考材料则报名无效。
2.邮寄报名材料。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将网报上传所有报考材料(其中报名登记表、专家推荐信和成绩单须为原件)在12月5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寄至报考学院,所有报考材料由招生单位留存备查。
邮寄方式: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接收)
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西北工业大学海天苑大楼A座航海学院A220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29-88431179
咨询QQ群:963856802
3.招生单位审核。
学院对网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考核、专业外语水平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一)思想政治考核
考察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术规范、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专业外语水平考核
考察考生的专业外语水平以及听说能力,考核考生外文专业文献的阅读及理解能力。
(三)专业综合能力考核
1.专业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方式。
2.考生使用ppt汇报个人情况、已取得的学术和科研成果、攻博计划等方面情况;专家组根据汇报内容对考生进行提问,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科研潜能、创新实践能力及综合能力等。
考核时间20分钟,以上三部分满分均为100分,采取截尾平均的方法计算每部分成绩。
(其中,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硕士主干课程)。
五、录取
(一)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考核成绩×10%+专业外语水平考核成绩×20%+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成绩×70%。
(二)录取原则
1.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综合考核任一部分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六、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航海学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二)学校将统一对拟录取名单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监督与复议
监督电话:029-88431179
复议邮箱:lmnpu@nwpu.edu.cn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祥路1号西北工业大学海天苑大楼A座航海学院A220室。